同志们:
今天,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扎实推动林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明确思路、任务、重点、方法和要求,切实使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扎扎实实取得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国家和省、市指出的非常明确。一是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商业贿赂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交易规则。二是维护广大人民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商业贿赂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少数人采取贿赂手段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商业利益,严重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杜会的进程。三是惩治腐败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商业贿赂行为诱发和充满了经济犯罪,造成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腐蚀了干部;毒化了社会风气。因此,商业贿赂行为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成为影响改革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成为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解决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坚决贯彻落实。
要做到认识到位,必须结合林业工作和思想实际来深化认识。从林业工作看,林业部门掌管着行政、执法、监管的职责和权力。由于林业部门承担着森林资源监管的重要任务,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较多,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之一,因此,治理商业贿赂绝不是与林业关系不大。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是保证林业资金安全、项目安全、队伍安全,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措施。一方面,必须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防止产生商业贿赂行为,防止以权谋私、侵害林农、职工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治理商业贿赂来保证林业各项事业健康推进。从机关建设看,各级林业部门机关建设的目标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勤政廉洁型、务实高效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要实现机关建设的目标,必须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水平,坚决防止权力的滥用。要明确地认识到,林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仅仅是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机关履行行政、执法、监管职责的重要业务;还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前提。因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既是机关党的工作的重点。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针对思想实际克服一些片面认识。有的人认为这项工作是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和纪检工作部门的事,与已关系不大;有的人认为这项工作是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部门的事,本单位没有什么权力,与已关系不大;有的人认为这项工作主要是机关的事,与直属企事业单位关系不大;有的人认为当前业务工作已经够忙了,顾不过来;有的人认为通过多年的廉政建设,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措施,不会发生商业贿赂问题;有的人认为这项工作已经进行了传达,作出了安排,提出了要求,让下面去搞就是了。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必须坚决克服。只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才能真正动脑筋、想办法,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做到防止流于形式。
二、明确任务
这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林业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全面的安排。
(一)治理工作范畴。治理工作范畴包括三块内容。一是本级机关,主要是依法行政、执法和监管情况。二是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三是行业,主要是指导本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这三个方面的治理工作要统筹安排,都要有措施,都要抓落实,不能顾此失彼。
(二)主要任务。主要任务有三项。第一项任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指本级部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治理过程中,对本级机关、直属单位和所指导行业的治理工作都属于本部门的自查自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开展自查自纠,但重点有所不同。机关在自查自纠中重点查找和纠正的问题有五个:一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于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比如滥发木材运输证、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二是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索贿受贿行为;三是玩忽职守、失职读职,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不制止、不执法,放任、纵容甚至包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四是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五是违反统一市场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企事业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问题有四个:一是在经济活动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是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在改制和产权转让中侵占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四是内部经营决策机制或规章制度可能产生商业贿赂的漏洞和缺陷。
第二项任务: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做为推动自查自纠工作的有效措施予以高度重视,要把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案件与林业执法监管部门查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凡是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紧密联系的违法违纪案件,都属于查办的范围;都属于商业贿赂案件。不要仅仅理解为有索贿受贿行为才算是商业贿赂案件。查办案件工作要注意发现线索,要注意发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查办案件的作用,要注意分析案件的特点和深层次的原因。
第三项任务: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又要有效预防商业贿赂。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堵塞体制、机制、政策方面的漏洞;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为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性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要把这三项主要工作做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突出抓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三、突出重点
自查自纠既要全面开展,不漏掉任何一个部门、单位和岗位,又要通过认真调查,深入分析,抓住重点。林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有四个层面,就是重点方面、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
重点方面是行政许可与审批,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及市场经营行为,要围绕这三个重点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六个:一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包括制定规划、确定项目、资金投入、检查验收等;二是林业资金管理,包括各种林业贷款、项目资金和育林基金,要坚决清理账外账和“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三是资源开发和利用,包括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种苗资源;四是林业产权交易,包括林地、林木和国有企业;五是各企事业单位的营销行为;六是政府采购,包括项目委托、招标谈判、评审和监管。
重点环节主要是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直接面对市场经营主体的项目和审批数量大、价值量大的项目。特别是林地的征占用和流转、林木采伐证和运输证发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的审批和发证。
重点人员主要是重点治理领域特别是重点环节有关岗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具有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条件。而那些为了获取交易机会给予机关工作人员好处,进行行贿的人员也是重点人员。
抓住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各项检查,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这是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本方法。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而具体地进行分析,把功夫用在抓重点上,把成效出在治理重点上。
四、注意方法
方法决定成效。林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注意运用三个方法。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与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均要参加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职责分别牵头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政策法规部门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林业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林政资源部门负责林地林木流转、森林资源采伐利用自查自纠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发证的自查自纠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职能的部门和事业单位不仅要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自查自纠,还要指导好本系统的自查自纠。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提高履行行政、执法、监管职责的水平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加强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工作日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组织必要的检查。
(二)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着力点是要深入地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本着这个原则,要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法和措施,自己找差距、漏洞和隐患。发现了问题,该教育的要进行教育,该查处的要进行查处;该堵塞的漏洞要及时堵塞,该完善的制度要抓紧完善,力求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中取得治理成效。而要做到能够发现问题,责任心一定要强,标准一定要高,要求一定要严格。
(三)以加强检查和监督推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不能满足于制定计划、作出部署和听取汇报,要把加强检查贯穿到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抓住重点进行检查,边自查自纠边检查,有计划地组织检查,边检查边整改,以加强检查来促进自查自纠的成效。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进行整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要作出具体安排,对检查重点要提出具体措施。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一是要成立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织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纪检、人事监察、政策法规、计划财务、林政、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组成。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分工,协调动作,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在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统一部署下,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和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不能仅靠一两个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抓这项工作。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对这项系统工程形成合力。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做表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亲自研究问题、亲自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四是要不断研究推动工作的措施。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治理任务、治理重点、抓落实的措施、监督检查的安排、阶段性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及时研究,及时总结,及时提出下一步的措施和要求,对这项工作做到掌握情况,抓在手上。
(二)加强学习教育。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重视开展好学习和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和部署要求。一是要与贯彻《党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把《党章》做为标尺,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做为镜子来检查自己的工作。二是要与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以法纪为准绳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要与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强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观念,提高履行职责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掌握好政策。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很强,要加强政策性工作指导。一是对中央已经明确的方针政策要认真学习贯彻。二是对本部门、本单位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制定政策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三是对于掌握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进行查处。对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和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分;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特别是对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我们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意义的重要性、机遇的宝贵性、情况的复杂性、任务的艰巨性和工作的艰苦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林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管用的措施,推动林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